第1天
第四十二篇 达到荣耀的路(一)
纲目
引言 贰 在必需之物上的缺乏 一 黄昏时在荒凉的野地 二 学习顾到别人的需要 三 将一切献给属天的王
读经
太14:14 耶稣出来,看见大批的群众,就对他们动了慈心,治好了他们的病人。
太14:15 到了黄昏,门徒到祂跟前来,说,这是野地,时候已经晚了,请解散这些群众,他们好往村子里去,为自己买食物。
太14:16 耶稣却对他们说,不用他们去,你们给他们吃罢。
太14:17 他们就对祂说,我们这里除了五个饼两条鱼,再没有别的。
太14:18 祂就说,拿过来给我。
太14:19 于是吩咐群众坐在草地上,就拿着五个饼两条鱼,望着天祝福,擘开饼,递给门徒,门徒便递给群众。
太14:20 众人都吃,并且吃饱了。他们拾起剩下的零碎,装满了十二篮子。
太14:21 吃的人,除了妇女孩子,约有五千。
生命读经
引言
在本篇信息中,我们来到马太十四章十四至二十一节,主在旷野神奇的使群众吃饱的记载。
贰 在必需之物上的缺乏
一 黄昏时在荒凉的野地
许多时候我们经历了弃绝,并且通过了弃绝之后,我们很喜乐,很释放。但经历这释放之后,我们领悟自己有所缺乏,没有什么可赖以维生。我们缺乏必需的东西。这就是跟随主到野地之群众的情形。 我相信那些跟随属天的王到野地的人,在享受喜乐、美好的时光。他们也许十分喜乐,以致忘了吃饭。十五节说,“到了黄昏,门徒到祂跟前来,说,这是野地,时候已经晚了,请解散这些群众,他们好往村子里去,为自己买食物。”彼得也许领先题醒耶稣,他们在野地,时候已经晚了,群众需要东西吃。也许是他题议主解散这些群众,他们好往村子里去,为自己买食物。门徒似乎说,“主,你看现在是黄昏了,不要把群众留在这里,解散他们吧!”这不是一番好心好意吗?今日的彼得都有好心。在召会生活中,好心的人常常有所题议。不要作这样的彼得。
二 学习顾到别人的需要
我们读马太福音时,需要顾到这卷书中道理的安排。许多读者认为马太福音是故事书或历史书。但它不是历史书,乃是道理的书。因此,主在十六节的话很有意义,祂说,“不用他们去,你们给他们吃吧。”门徒求主解散群众,好叫他们去为自己买食物;主却叫门徒给群众吃。门徒的观念是要人作事,这是律法的原则;但主的观念是要给人享受,这是恩典的原则。门徒所题议的,完全是根据律法的原则。 在十六节,主耶稣制止门徒。福音书曾多次记载彼得被制止。他在说话被制止的事上很有经历。他在山上题议搭三座棚时,被神制止。他告诉收半舍客勒殿税的人说,他的老师纳税时,被主制止。主耶稣总是制止好心的人。你若没有这样的好心,主不会制止你。但你若有好心,就要预备好被祂制止。你的好心需要被制止,因为那是天然的。主耶稣制止门徒说,“你们给他们吃吧。”主似乎说,“不要要求群众作什么才得到东西,那是律法。你们应当给他们东西吃,这是恩典。我在这里不是摩西,告诉人要作什么才得到东西。我乃是耶稣基督,带着恩典而来。我总是给人东西。律法是藉着摩西来的,恩典却与我同来。因此,你们必须给群众东西吃。你们这些门徒完全错了,因为你们仍在律法之下,告诉人要作某些事。群众饿了吗?他们的确饿了。我知道这事。但我到如今还没有作什么,为要暴露你们。我等候黄昏来临,好暴露你们。我若为着他们的需要作些什么,你们绝不会被暴露。”在主的恢复里,这样的事常常发生。主特意作某些事,要用尽天然人的忍耐。然而,好心的人无法忍受这事。他们常常在最后几分钟有所题议。他们若再等几分钟,他们的愚昧就不会暴露出来。虽然如此,我们必须学习脱离律法的规条和诫命。我们必须学习认识恩典,运用恩典,并且照着恩典的原则给人。 主耶稣告诉门徒给群众东西吃时,门徒说,“我们这里除了五个饼两条鱼,再没有别的。”(太十四17)当你要运用恩典时,你会看见自己一无所有。你若仅仅向人发号施令,就不会领悟自己多么贫穷。你也许以为自己非常聪明,对自己说,“我真聪明!没有一个人注意黄昏到了,但我知道一切。我甚至能指导耶稣。在主的恢复里,我是最聪明的。我能告诉人作这作那。我知道时间,我知道环境,我知道要说什么,我知道要作什么,我知道一切。甚至我知道如何吩咐主耶稣。”然而,主告诉我们要运用恩典时,我们会说,“当我在律法之下时,我是瞎眼的,不认识自己。在律法之下,我的贫穷没有暴露出来。但如今主耶稣说恩典的话,叫我给他们东西吃。这恩典的话暴露我的贫穷。我立刻看见自己一无所有,我只有一个吩咐的口。我能吩咐,我能指示,我能教导,但我没有东西给人。”律法没有暴露我们那么多。但每当我们要运用恩典时,我们的贫穷就暴露出来。我们看见自己没有东西给人,甚至没有东西给自己吃饱。 愿主怜悯我们!不要以为这仅仅是说到主耶稣用五饼二鱼叫五千人,加上妇女孩子吃饱的故事。你也许很熟悉这神迹的故事,但你也许仍缺少它所包含的启示或亮光。但今天我们在主的光照之下。我们都是彼得。我们以为自己知道要作什么,也能告诉人要作什么,我们就是在律法之下的彼得,不是在恩典之下的人。在恩典之下的人总会说,“主,我没有东西给人。需要很大,但我无法应付。我晓得今天是恩典时代,不是律法时代。然而,我没有东西给人。恩典暴露了我。”你是在恩典之下,还是在律法之下?你若在律法之下,就仍会觉得自己有可夸的-你聪明的头脑、远见、知识和教导人的能力。但主把你摆在恩典之下时,你的贫穷和无有就会暴露出来,你必须承认自己没有东西给人,甚至没有东西给自己吃饱。这里我们清楚看见律法的原则和恩典的原则。
三 将一切献给属天的王
主在十八节说到十七节所题的饼和鱼说,“拿过来给我。”我们需要把从主所得所领受的拿给主,使其成为多人莫大的祝福。主常用我们所献给他的,供应多人的需要。今天祂也是这样应急的供应跟从祂的人所需要的。 你也许说你没有什么可献给主,但你至少有你自己。赞美主,我们都能把自己献给他!我们也许一无所有,只有贫穷、丑陋的自己,但我们能将我们自己献给祂。甚至病人也能把自己献给主。让我们把自己一切的所是献给祂。主需要我们的奉献。我们所有的若被据为己有,就一无所有;若从我们手中交在主手中,就要成为莫大的祝福。把你自己献给主,把你的所有献给祂,然后主就会有路祝福许多人,你也会包括在那祝福里。 我们都必须看见这段话里的道理。这道理就是我们不可在律法之下,而须在恩典之下。恩典暴露我们的贫穷和无有。但我们有一样东西-我们自己-可献给主。不论我们所有的是何等少,我们都需要把它献给主。我们若把自己所有的摆在祂手中,就要成为莫大的祝福。
问题
什么是恩典的原则?它与律法的原则有何不同?为何恩典比律法更能暴露我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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