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天
第十七篇 国度宪法的颁布(五)
纲目
肆 关于国度子民的律法
二 遵行一切诫命,是在国度里为大的条件
三 超凡的义是进国度的条件
四 关于杀人
1 旧律法─不可杀人
2 补充的新律法─不可向弟兄动怒,不可蔑视弟兄,不可定罪弟兄
读经
太5:19 所以无论谁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,又这样教训人,他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最小的;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,又这样教训人,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大的。
太5:20 我告诉你们,你们的义,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,绝不能进诸天的国。
太5:21 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:“不可杀人;凡杀人的,难逃审判。”
太5:22 但是我告诉你们,凡向弟兄动怒的,难逃审判。凡骂弟兄拉加的,难逃议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魔利的,难逃火坑的火。
太5:23 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,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,
太5:24 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,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,然后来献礼物。
生命读经
二 遵行一切诫命,是在国度里为大的条件
太五19说,“所以无论谁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,又这样教训人,他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最小的;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,又这样教训人,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大的。”这里的诫命是指太五18的律法。国度的子民不仅成全律法,也补充律法。因此,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废掉任何律法的诫命,甚至最小的一条也没有废掉。我们在诸天的国里是大是小,在于我们是否遵行律法的诫命,甚至最小的诫命也遵行。在这一节基督强调,我们若不遵行律法中所有最小的诫命,反而废掉它们,又这样教训人,我们在诸天的国里就要成为最小的。换句话说,基督似乎说,“你若要在诸天的国里为大,就必须有最高的道德标准。你的道德标准若达不到新律法的标准,你在诸天的国里就是最小的。”其他人的道德没有国度子民的道德这样高。绝不要以为我们只顾生命,不顾道德。生命必须有生命的彰显,最高的生命有最高的彰显。道德不过是生命的彰显。因此,你若有最高的生命,必然会有最高的道德作这生命的彰显。我们需要祷告:“主,让我有最高生命的彰显。让我有最高标准的道德。主,我们不仅是有道德的人,也是国度的子民。”
因为国度的标准高于道德的标准,所以我们所行的必须过于旧律法的标准。照着道德的标准,我们不该杀人或是犯奸淫。我们若不杀人,不犯奸淫,我们就是有道德的人。但这样的标准比国度的标准低多了。照着诸天之国的标准,我们不该向弟兄动怒,或是看妇女而有意贪恋她。这不是道德的标准,乃是国度的标准,这比道德的标准高多了。道德的标准说,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”(出二一24,利二四20,申十九21。)但国度的标准告诉我们,要爱我们的仇敌,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,不要抗拒恶人(太五44,39)。若有人打我们的右脸,连另一面也转给他(太五39)。这标准比道德的标准高得太多了!
在这些经节中,基督所强调的要点是,国度的子民必须有最高的道德标准。我们若看见这件事,那么我们就能领会太五17~48。我们有最高的律法、最高的生命、最高的标准。借着最高的生命,我们成全最高的律法,并有最高的标准。
三 超凡的义是进国度的条件
在太五20王说,“我告诉你们,你们的义,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,绝不能进诸天的国。”在千年国时,超凡的义乃是进入诸天之国实现里的条件。借着遵行最高的律法达到最高的标准,就使我们履行了进入要来诸天之国实现里的条件。
这里的义,不仅是指救赎的基督,因我们相信接受祂,在客观方面成为我们的义,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(林前一30,罗三26);更是指内住的基督,从我们里面活出来,在主观方面作我们的义,使我们在今天活在国度的实际里,并在将来进入国度的实现里。这主观的义,不是借着仅仅成全旧律法,乃是借着成全新王在这段话里所赐诸天之国的新律法,以补充旧律法而得着的。国度子民照着国度新律法所得的这义,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照着旧律法所得的义。我们天然的生命,不可能得着这超凡的义。这样的义,只能由更高的生命,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,产生出来。这样的义,就是比作婚筵礼服的(太二二11~12),使我们够资格,有分于羔羊的婚筵(启十九7~8),并在诸天的国实现时承受诸天的国,也就是在将来进诸天的国。
进神的国,需要重生作我们生命的新开始(约三3,5),而进诸天的国,要求我们重生之后,在生活中有超凡的义。进诸天的国,意即今天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,将来有分于诸天之国的实现。
四 关于杀人
1 旧律法─不可杀人
太五21说,“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:“不可杀人;凡杀人的,难逃审判。””旧律法是吩咐人不可杀人。二一、二七、三三、三八和太五43“你们听见”的话,是旧时代的律法;二二、二八、三二、三四、三九和太五44“我告诉你们”的话,是国度的新律法,补充旧时代的律法。
2 补充的新律法─不可向弟兄动怒,不可蔑视弟兄,不可定罪弟兄
在太五22王说,“但是我告诉你们,凡向弟兄动怒的,难逃审判。凡骂弟兄拉加的,难逃议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魔利的,难逃火坑的火。”旧时代的律法对付杀人的行为,国度的新律法却对付怒气,就是杀人的动机。因此,国度新律法的要求,比旧时代律法的要求更深,需要新造更高级的生命来应付。太五22的弟兄一辞,证明王这里的话是对信徒说的。
我们最难作到的就是控制自己的怒气。有些人似乎很温和,但他们发脾气时,他们的怒气就像一匹野马。当我们的怒气发出来,没有人能勒住我们或控制我们。有相当的年日,我因着怒气的问题,一直通不过这一章。
我们也很难不蔑视或定罪人。在太五22,主说到不可骂弟兄“拉加”或“魔利。”拉加,意即愚蠢、废物,一种轻蔑的说法。魔利,意即傻瓜,希伯来文定罪的说法,指背叛者(民二十10)。这辞比轻蔑的说法“拉加”更为严重。不定罪弟兄,也不蔑视弟兄真是难!─也许你连一星期不蔑视或定罪人都挨不过。似乎我们每天不是蔑视人,就是定罪人。丈夫和妻子彼此蔑视并定罪。我不信有一个例外。每个妻子都蔑视并定罪过自己的丈夫,每个丈夫也同样对待过自己的妻子。这是真实的问题。当你读到这里,你还能说自己是得胜者,是国度的子民么?但不要失望,要受鼓励。请记住,我们有得胜的生命。在你里面没有王么?我们是国度的子民,我们里面有王。这王是君尊、得胜的生命。不要看你自己。你若看自己,会完全灰心。忘掉自己,注视你里面君尊的生命。乃是这生命使我们成为国度的子民。忘掉你天然的生命,跟随这君尊的生命。
太五22有三种审判。第一种是城门口的审判,这是区域的审判。第二种是议会的审判,这是较高的审判。议会是由祭司长、长老、律法师和经学家组成的议会,是犹太人的最高法庭(路二二66,徒四5~6,15,五27,34,41)。第三种是神借着火坑的审判,这是最高的审判。新王用犹太背景的表号,题到这三种审判,因为祂的听众全是犹太人。但对国度的子民(新约的信徒),这些审判都是指主在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,如林后五10,罗十四10、12,林前四4~5,三13~15,太十六27,启二二12,和来十27、30所启示的。这清楚的启示,新约的信徒虽然得了神永远的赦免,但他们若干犯这里所颁布国度的新律法,还是难逃主的审判,不是叫他们灭亡,乃是叫他们受管教。然而,我们干犯国度的新律法时,若悔改认罪,就必得赦免,并蒙主耶稣的血洗净(约壹一7,9)。
在太五22,新王说到火坑的火。火坑,希腊文,Gehenna,几欣拿,等于希伯来文的Ge Hinnom,欣嫩谷,又称为陀斐特(王下二三10,赛三十33,耶十九13);是耶路撒冷附近的一个深谷,是该城的垃圾场,各种污物和罪犯的尸体,都扔在那里焚烧。由于那地的火不熄,就成了永刑之处,火湖(启二十15)的象征。这字也用于太五29~30,十28,十八9,二三15、33,可九43、45、47,路十二5,雅三6。
问题
1.在五章22节提到三种审判,分别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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