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S Daily

第5天

第十八篇 国度宪法的颁布(六)

纲目

关于信徒受审判的警告

被迫与基督同在

时代的惩罚

逃避我们的脾气和情欲

照着灵而行

读经

太5:22 但是我告诉你们,凡向弟兄动怒的,难逃审判。凡骂弟兄拉加的,难逃议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魔利的,难逃火坑的火。

太5:23 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,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,

太5:24 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,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,然后来献礼物。

太5: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,要赶紧与他和息,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,审判官交给差役,你就下在监里了。

太5:26 我实在告诉你,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,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。

太5:27 你们听见有话说,“不可奸淫。”

太5:28 但是我告诉你们,凡看妇女,有意贪恋她的,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

太5: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绊跌,就剜出来丢掉;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,强于你全身扔在火坑里。

太5:30 若是你的右手叫你绊跌,就砍下来丢掉;因为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,强于你全身往火坑里去。

生命读经

关于信徒受审判的警告

  一周又一周,许多人被基督教的教训所麻醉。这些教训既不警告基督徒,也不把真理告诉他们。许多人没有受到警告说,他们若动怒,蔑视或定罪人,或放纵情欲,就会引起大难处。我们向弟兄表示一点蔑视,就难逃审判(太五22)。这不是说我们会灭亡。

不,得救的人绝不会灭亡,没有一个失丧的人有资格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。只有那些照着信仰的原则得救的人,才有资格在那里。但不要以为你在基督的审判台前,就不可能有问题了。你也许告诉主:“我从未抢劫过银行,也未杀过人。我不过是发发脾气。”但仅仅发脾气的行为,就会使你受审判。

  根据犹太人的背景,太五22用三种审判描述信徒在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:城门口的审判,议会的审判,和火坑之火的审判。这三种审判都是指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。我们这些照着信仰的原则得救的基督徒,不会在启二十章所说的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。我们将在白色大宝座审判的前一千年,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判。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为着不信的人,与他们永远的灭亡有关。但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是为着信徒,与他们得赏赐或受惩罚有关。

  虽然你们很多人在基督教里多年,但你们可能从未听过这样清明的信息。你们有没有听过一篇道告诉你们,虽然你们靠着恩典借着信得救了,但你们仍须过一种比旧律法所要求的道德标准更高的生活?有没有人告诉你们,你们必须过一种生活,绝不发脾气,或看妇女而有意贪恋她?更高的律法,诸天之国的律法,不仅摸着外面的行为,也摸着里面的动机。这律法的标准真是高!主论到这律法的标准而有的警告,是严肃的。这警告甚至说到被扔在火坑的火里。我再说,这意思不是信徒会灭亡。可怜的基督教仅仅告诉人,他们不是上天堂,就是下地狱。但圣经清楚的说,我们照着信仰的原则得救之后,必须成全一切新律法的要求。这律法不再是我们得救所依照的原则,乃是要求我们遵守的道德标准。律法的原则已经废除了,但律法的诫命所要求的道德仍然存留,并且提高了。不要因为我们的得救不在律法之下,就以为我们不需要顾及道德。这完全是错误的观念。主所颁布之律法的要点是,我们不需要为着得救遵行律法,但我们借信得救之后,我们的道德标准必须远高于旧律法的标准。

被迫与基督同在

  听见这话之后,你也许说你无法履行。说我们作不到,这是好的,因为这样就需要基督进到我们里面。那位完全遵行了律法,并且替我们受死的,已经在复活里进到我们里面,作我们的生命。主在太五章的警告,必定迫使我们与基督同在。我们必须恐惧战兢的过日常生活。我们需要说,“我必须亲近复活的基督。我必须与祂是一。我必须信靠祂,倚靠祂。因为诸天之国的道德标准太高了,我无法履行,我必须与主同在。即使我向弟兄发脾气,都可能在火里被焚烧。这是多么严肃!”

  有些基督教教师听见这话也许说,“教导得救的人会在火里被焚烧,乃是异端。”请再读太五章。这一章不是对不信的人说的,乃是对门徒,得救的人,神的众子说的。他们若不勒住自己的怒气,就要被扔在火坑的火里。有些人也许说,“这是火坑的火,不是火湖。”不要为这是什么火争辩,因为连小小的火,也能叫我们非常痛苦。一个主日又一个主日,许多基督徒被糖衣的教训所充满。他们从未听过太五章清明的话。为着主的怜悯和恩典,并为着祂所赐给我们,叫我们借以得救的信仰,我们感谢祂。因信得救是多么美妙!但我们既是得救的人,就必须听严肃的警告!甚至我们向弟兄发脾气,都会使我们在火坑的火里被焚烧。

  这种被火焚烧的思想,在林前三章和来六章都可看见。林前三15说,“人的工程若被烧毁,他就要受亏损,自己却要得救;只是这样得救,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。”虽然这样的人要得救,但他要从火里经过而得救。来六7~8说,“就如田地,吸收了屡次下在其上的雨水,并且生产菜蔬,合乎耕种的人用,就从神得享祝福;但若长出荆棘和蒺藜,就被废弃,近于咒谊,结局就是焚烧。”这里信徒被比喻为田地,可能生产蒙神悦纳的菜蔬,或长出要被焚烧的荆棘和蒺藜。经过这样的焚烧真是可怕!此外,在启二11主说,“得胜的,绝不曾受第二次死的害。”这话含示失败的基督徒要受第二次死的害,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(启二十15)。受第二次死的害,就是受火湖的苦。当然我们没有人愿意受这火的苦。

时代的惩罚

  信徒受审判和受火的害这件事,既不是喀尔文派(Calvinist),也不是阿米尼亚派(Arminian)。照着喀尔文派,一旦我们得救了,就永远得救,不会再有问题。就一面说,喀尔文派是对的,因为一旦我们得救了,就永远得救。然而我们不该说,我们不会有问题。我们有可能在火里被焚烧。照着阿米尼亚派,有些人可能早晨得救了,当晚就失去了救恩。他们的救恩像电梯一样上上下下。喀尔文派或阿米尼亚派都不是照着圣经纯正的话。圣经启示,我们永远得救了,但我们得救之后,需要胜过每件罪恶的事,不然就要受管教,受惩罚。你若不悔改认罪,却仍旧犯奸淫,在下个时代你就要被扔在火里焚烧。这不是永远的灭亡,乃是时代的惩罚。

逃避我们的脾气和情欲

  我们的时代是淫乱和奸淫的时代。每个国家都满了不道德的事。关于这件事,很多人都被“大蒜”麻醉了,失去了对这种罪的感觉。愿这话使我们清明!我们必须远离今天的潮流。没有一件事比淫乱更侮辱神,淫乱破坏了神照着祂的形像所造的人。我们都必须逃避我们的脾气和情欲。逃避你的脾气!逃避你的情欲!发脾气或放纵情欲不是微不足道的事。沉缅于这些事,会使我们被焚烧。因此,我们需要留意这清明的话,这话会迫使我们亲近基督。我们需要祷告说,“主,我里面有脾气和情欲。但是主,我感谢你,因为有你在我灵里。主,我不要与我肉体的情欲或心里的脾气为伍。亲爱的主耶稣,我要在我的灵里与你同在。”这里有我们的救恩,我们的解救,我们的圣别。我们必须日夜在我们的灵里与主耶稣同在,注视祂,接触祂,并信靠祂。

  脾气这个问题对每个基督徒就像地鼠,隐藏、狡猾、难缠。我们都必须防备它。情欲也是一大问题。我很难过的说,甚至在圣徒中间,也有一些淫乱的事例。真是羞耻!没有一件事比圣徒中间的淫乱或奸淫更羞耻。这破坏神所造的人、召会生活、和召会的见证。使徒保罗一再警告我们,没有一个淫乱的人会有分于神的国(林前六9~10,加五19~21,弗五5)。那些犯奸淫或淫乱的信徒,在诸天的国上是完全了了。国度的子民必须有最高标准的义。不要发脾气,或看妇女而有意贪恋她。要谨慎!你需要认真思考这些事,并且对付动机的根源。这话不是威胁,乃是警告,迫使我们亲近基督。

  感谢主,我们有马太福音,也有约翰福音。我们需要信靠约翰福音所启示的生命。阿利路亚,我们有这样的生命!这生命是复活的生命,得胜的生命。基督已经得胜,如今祂在复活里活在我们里面。这是我们借以成全诸天之国最高要求的生命。

照着灵而行

  我们必须非常清楚,我们实际上不是在遵行律法,乃是照着灵而行。罗八4说,我们照着灵而行,自然而然便成就律法一切义的要求。我们不是努力遵行律法,因为我们越努力遵行律法,就越干犯律法。这完全启示并记载在罗七章。今天我们既不在律法之下,也无须遵行律法。我们从律法得了释放,如今我们照着灵而行。在灵里有君王基督,祂是我们复活的生命。我们照着灵而行,甚至成就最高律法的要求。

  我信我们现在对律法都清楚了。我们能告诉别人,律法的原则过去了,但律法的诫命仍然存留,并且提高了。虽然我们无法达到这些更高要求的标准,但在我们灵里有复活的生命。因此,我们不需要自己挣扎努力去遵行律法,但我们必须照着灵而行。我们照着灵而行的时候,自然而然便成就一切律法的要求,并且有最高标准的道德。这是耶稣的见证、召会的见证。这就是正当的召会生活,诸天之国的实际。

问题

1.从信徒受审判的警告中,我们该学什么功课? 2.要如何逃避我们的脾气和情欲?请结合自己的经历来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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