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天
第七十篇 受审判
纲目
壹 为彼拉多所审 一 耶稣被犹太宗教首领交给罗马总督彼拉多 二 犹大的定命 三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 贰 被人钉十字架 一 被罗马兵丁戏弄 二 古利奈人西门被迫背祂的十字架 三 被带到各各他 四 人给祂苦胆调和的酒 五 被钉十字架 六 被标以犹太人的王为罪状 七 有两个强盗钉在祂两边 八 被亵渎并戏弄 九 与祂同钉的强盗辱骂祂 叁 受神审判 一 被神弃绝 二 人拿醋给祂解渴戏弄祂 三 交出了祂的灵 肆 祂死的功效 一 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 二 地震动,磐石崩裂 三 坟墓开了,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 伍 为财主所葬
读经
太27:11 耶稣站在总督面前,总督问祂说,你是犹太人的王么?耶稣说,你说的是。
太27:12 可是,当祂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,什么都不回答。
生命读经
第七十篇
受审判、被钉十字架并埋葬
在本篇信息中,我们来到太二七章。表面看来,这章与诸天的国无关。事实上,它与诸天的国有密切的关系。我们若不在诸天之国的光中读这章,就不能充分的领会。 在原文里,太二七1开始于“如今”一辞。这辞指明一件事已经完成,另一件事即将发生。我们也许以为二七章不过是二六章的延续,但在属灵的意义上,二七章与二六章大不相同。二六章属灵的意义是启示出那能成功为着国度的生命,并暴露那不能成功的生命。二七章属灵的意义是与义有关。在太二七19,彼拉多的夫人说主耶稣是义人,在太二七24,彼拉多自已也称祂为义人。但在这章里,主耶稣受了非常不义的对待。
壹 为彼拉多所审
一 耶稣被犹太宗教首领交给罗马总督彼拉多
太二七1~2启示那把主耶稣交给彼拉多的是犹太宗教的首领。彼拉多是罗马所任命的总督,于主后26~35年间,作该撒提比留在犹太地(巴勒斯坦)的地方官。他不公正的将主耶稣交给人钉十字架后不久,他的统治突告结束。他被放逐并且自杀了。犹太宗教徒用阴谋使外邦政客与他们合作,杀害主耶稣。
二 犹大的定命
在太二七3~10,我们读到犹大的定命。我年轻时,为彼拉多审判基督的记载中题到犹大定命的事实所困扰。我看不出这两件事的关系。太二七1~2说到主耶稣被宗教首领交给彼拉多。然后三节开始记载犹大吊死的事。太二七3~4说,犹大“就后悔,把那三十锭银子还给祭司长和长老,”说,他“出卖了无辜的血,有罪了!”于是犹大就把那些银锭丢在殿里,离开,并且吊死了。祭司长取了那些银锭,知道不可把它们放在圣库里,因为那是血价,就用那些银锭买了一块田,用来埋葬客旅(太二七6~7)。他们不愿收回那血价。其实,他们在主耶稣身上所作的,比犹大作的更恶。马太给我们这一切事的叙述之后,在太二七11继续记载基督为彼拉多所审。 马太把犹大定命的记载插进彼拉多审判基督的叙述内,是很有意义的。犹大的记载见证了公义。甚至出卖主耶稣的人最终也领悟祂是义人,他对祂所作的全然不义。他想要成为义的,就把那三十锭银子丢弃,因为他的良心不容许他保留那些银锭。这就是义。犹大把钱归还时,宗教首领似乎说,“我们不能保留这钱,保留这血价,以服事神。我们最好用这钱买一块地,用来埋葬客旅。”这表明连宗教首领也有形式的义。因此,这里的观念是义的观念。 诸天的国建立在义上。在太五10主说,“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因为诸天的国是他们的。”在太五20主说,“我告诉你们,你们的义,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,绝不能进诸天的国。”在太六33主说,要先寻求神的国和神的义。这些经文启示出义与国度有关,并且国度建立在义上。我们若要进入二七章的深处,就需要清楚这事。 基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,犹太人并没有法律的权利审判祂或定罪祂。虽然他们能在一些事上窥探主耶稣,却没有行政的地位审判任何人。他们不过是宗教团体,政权不在他们控制之下。因此,犹太议会没有行政的权柄,不能宣判公正或不公正,义或不义,只能表达宗教的意见。因此,主耶稣真正的受审不是在二六章,乃是在二七章进行。
三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
耶稣回答彼拉多时,承认祂是犹太人的王(太二七11)。但对犹太首领的控告,祂却一言不答。 罗马总督彼拉多有地位审判基督。原则上,他应当按公义审判祂。诸天的国是基于义,但二七章启示出世界的国全然不义。这章题出义和不义的对比。属地的政权,这世界的国,是不义的,但诸天的国是义的。站在彼拉多面前的主耶稣是独一的义人,却被不义的属世政权定了死罪。以后我们会看见,事实上基督被公义的神所审判、所击杀。表面看来,祂被不义的属世政权宣判死刑;这判决是不义的。事实上,祂被神定了死罪,这个判决是义的。 二七章这里的观念相当深。在二六章,我们看见能为着国度和不能为着国度之生命的对比。现今在二七章,有义和不义的对比。二七章的意义是表明世界的国和诸天之国的对比。在世界的国那一面有不义;但在诸天之国这一面有公义。一面,耶稣受审判、被定罪、死在十字架上是不义的;另一面,祂受审判而死是义的。耶稣被钉十字架,是正确的,也是错误的。祂被不义的属世政权错误的判刑。祂是公义的、无辜的,甚至出卖祂的人也作见证。彼拉多也见证基督是义人,甚至洗手表明他不愿卷入任何的不义。但我们将会看见,主受到正确的判决,因为祂被公义的神宣判死刑。因此,二七章是论到义和不义的一章。 这对比含示世界的国不能站住。不能站住的原因乃是它不是建立在义上。然而,诸天的国和神的国全然是义的。神的国建立在义上。因为这世界国度政权的不义,基督就错误的被定死罪。然而,事实上,祂被公义的神正确的宣判死刑。因此,这章暴露了属世政权的不义,并启示出神政权的公义。 照着罗马的法律,议会捉拿基督的行动是非法的。彼拉多若是公正的,就会制止议会这样作。他会说,“你们无权作这事,因为你们只是宗教团体。你们不能捉拿人并审判人,这是非法的。”彼拉多没有这样说,因为他不义且惧怕。彼拉多惧怕犹太宗教的首领,就违背非常有力的罗马法律而行。罗马帝国以法律闻名。但法律虽然有力,法律的执行却很脆弱。彼拉多并不比犹大更为有义。倘若出卖主耶稣的人能说他卖了无辜的血,帝国的总督应该更为有义。然而,彼拉多“在群众面前洗手,说,流这人的血,罪不在我,你们自己看着办罢。”(太二七24。)这是胆怯又不负责任的退缩。太二七26说,“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,却把耶稣鞭打了,交给人钉十字架。”这将黑暗、不公正的政冶暴露无遗。这不公正的处置,应验了赛五三5、8。
问题
- As chapter 27 reveals the kingdom being related to righteousness, how do we see the unrighteousness of the kingdom of the world exposed in verses 1-45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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